第二个弄堂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岔道口。

    右拐……

    到了。

    按照刚刚那人说的,陈驰停在路口,往边上看了一圈。路两边的建筑都长得差不多,一样是水泥楼里条条框框往外伸的锁网隔间,窗户里晾晒着的基本上都是衣服,偶尔倒也能摸着点绿意,不过不多。

    单纯从外型上来看,是不存在什么看一眼就知道。

    只是一块木牌挂得实在显眼,估计是怕人没注意,还专门给漆了一圈的红,绿和黄。

    不过还算好看,涂涂抹抹的倒也觉出一点儿艺术感。

    颜料上边儿拿白色粉笔写了一圈大字儿。

    可以住。

    陈驰拎着包,站着欣赏了一下这块明晃晃写着“快跑——啊——”的牌子,大概过了两三秒,推开了门往里走。

    围城里面还是围城,其实这种说法还是文学性太强。

    不够生活化。

    按照他现在的想法,这句话应该改成“弄堂深处还是弄堂”,而且还是那种乌漆麻黑的弄堂,感觉走到一半的时候,肯定得出事儿。

    至于事儿是阴间的还是阳间的,就不好说。

    进门大概走了十来秒,又开了一扇门。门里边儿看见的就是一个大院儿,里头正中间有两棵树,枝干上扯了两条挺粗的拧绳,绳上歪七扭八的挂了挺多东西,衣服册子背包鼠标垫儿……

    甚至还他妈看到了一个在解冻的什么肉。

    上面的冰渍都还在太阳底下发光发亮。

    再边上是个井,木桶放在外边儿没挂进去,树下一个小桌儿和几个小板凳,还有一个背对着门的躺椅。周围一圈儿的小屋,能看出来有的翻新过了,有的还是年代感很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