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文学>科幻灵异>我在聊斋写小说 > 第一百二十二章 吾去!
    既然已经接下任务,顾鸣自然要锲而不舍打听消息。

    因此,干脆把酒菜端到栓子那一桌,并让掌柜再切两盘肉来下酒。

    经过栓子的一番述说,顾鸣终于弄清了整件事。

    这个鬼王大约是在五六年前出现的,一直盘踞在距离市镇不远的山腹中。

    与其它恶鬼不同的是,这家伙颇有点脑子,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,一般不会无缘无故伤害附近的百姓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说它心地善良,其实换一个角度来看,差不多等同于一种养猪的行径。

    路过此地的客商就难说了,一旦错过投宿时间在外行走,不定就会成为鬼王及其手下的美食。

    虽说鬼王不会无故伤害当地百姓,但,一众百姓依然恨之入骨。

    因为这家伙也不知是恶趣味还是一种奇特的嗜好喜欢当新郎倌。

    因而号令一众百姓,无论谁家娶亲嫁女必须在晚上举行。

    违令者,死!

    之所以安排在晚上,正是为了方便它抢亲。

    并且还限令迎亲队伍必须将花轿抬到风鸣山的一片树林之中。

    此山,正是鬼王及其手下盘距之地。

    抢亲时,它会派手下将新娘子连带着花轿一起掳走,等到天明时分再送回原处。

    将新娘子抢回去之后,要先与它拜个堂,然后……用脚丫子都能猜到会发生什么事。

    总之,这家伙可谓是过足了当新郎倌的瘾。

    它倒是乐呵了,一众百姓却苦不堪言。

    特别是对于真正的新郎倌与新娘子来说,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惊惧、羞怒、而又憋屈的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