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文学>穿越历史>我真的不会打球 > 第一〇〇章 这个厨子挺懂球(上)
    美国号称是坐在车子上的国家,虽然它的面积比中国稍小,但人口却只占中国的五分之一左右,从某种意义上世界里来讲,人家才是真正的地大物博……

    但江平来美国已有小半年的时间,无论是跟随普林斯顿老虎队打客场比赛的时候,或者是“疯狂三月”期间,算是去了不少地方,起码小半个美国是差不多的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地方的共同特点就是都是所谓的大都市。

    但除却洛杉矶,纽约等寥寥无几的城市之外,其余地方并没有给江平带来过太大的震撼。

    像休斯敦已经是美国的第四大城市了,但别说和帝都、魔都相比,就算是和津天市比起来,单在感官上就逊色很多。

    像美国绝大多数都市一样,休斯敦的公共交通也只有公交车。

    这座全美第四大城市人口约220万,但市区面积足有1500平方公里。即使是把整个大休斯敦都会区全部包含进来,人口也只有630万而已,但其总面积已经达到了两万多平方公里……

    这种毫无规划性的低密度的土地开发,且严重郊区化的居住人口分布,加上休斯敦糟糕的公众交通体系,使得休斯敦的上班族们几乎人手一辆汽车。

    好在人家地广人稀,虽然在某些繁华路段也会经常性堵车,但毕竟不像帝都或者津天堵的那般变态。

    加上自由美利坚,你不知道对面开车的人会配置什么样的装备,所以倒是很少见到所谓的“怒路党”,甚至大家连不得不摁喇叭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……

    谭鑫开着自己相当霸气的悍马h3,带着江平一路从休斯敦市中心丰田中心球馆附近,直杀市区南部联想中心附近的一处叫做维斯特露头球场的地方。

    这处街头篮球场,本来是05年左右,休斯敦市接纳了一部分新奥尔良灾民,之后为了安抚那些精力旺盛没处发泄的青少年而新建的一处街球场。

    但自那之后,这里马上变成了休斯敦街头最热闹的一处地方,姚明、麦迪乃至如今的哈登等休斯敦球员都曾在这块场地上活动过……

    作为前nba经纪人,现任著名厨师兼老板的谭鑫生平也就三大爱好,篮球、做菜还有汽车。

    在谭鑫看来,江平确实是个不错的食客,甚至在猪蹄这道菜上还能称得上是个老饕,这一点让作为厨师的他颇为满意。

    只是,当江平面无表情,没一点儿惊讶的坐上自己引以为傲的悍马车,且一言不发的时候,谭鑫就知道自己这回算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。

    在国内很少会有人选择悍马这种极为拉风的越野车,因为大多数人追求的就是一个低调,街上跑着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轿车或者suv。

    而在美国,一眼望去,见到的车几乎没有几辆重样的,更有不少车迷热衷于自己改装,如此一来路上的车子更是千变万化。

    对于嗜车如命的谭鑫来说,这里无疑就是天堂了!